所謂「現況交屋」不等於賣方免責。依民法第354條,賣方仍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明知結構缺陷、管線漏水、地基問題等而未告知,即使約定現況交屋也需負責。買方應在簽約前徹底檢查、必要時委託第三方驗屋,以降低交屋後糾紛風險並保障權益。
荒廢多年的淡水小坪頂爛尾樓,一棟超高層建案,地上28層、地下五層,建物面積廣達1.7萬坪,終於流入法拍市場,預計9月24日執行,一拍底價更高達84.6億元,創下今年最大宗法拍案,不過專家預期,此案要拍出不容易。
高雄城中城大火後,建築物安全管理更加強!國土署呼籲公寓大廈管委會主動落實公安申報,並宣布集合住宅大樓公安申報頻率是:1、16樓以上:每2年申報1次。2、8樓至15樓:每3年申報1次。3、6樓至7樓:每4年申報1次,而今年為6樓至7樓集合住宅首年申報,住保會近日更收到管委會反應,經檢查後,得知建商當初根本沒做「防火填塞」。
新北三重「莘聖沐光居」開挖,造成兩側40餘年鄰房傾斜倒塌,莘聖建設總經理趙建勳7日在協調會中,承諾將採「信託方式」保障賠償履行,並先給每戶住戶20萬元、租客3萬元慰問金,期盼重建住戶信任。對此專家今日指出,受害者除了鄰房外,還有原案16戶的地主及已購戶,原訂2027年交屋已無望!
3日發生大地震後,各縣市都出現不少房屋損傷問題,住宅消保會這幾天更出現新成屋屋主陸續進線詢問,有去年七月交屋的新房,首次遇到大地震,雖無嚴重損傷,但仍出現磁磚或房門旁有些許裂縫到水管疑似破裂地面滲水等情況,通知建商修繕,卻收到在保固期間,因是不可預知的地震造成的災害,不負修復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