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將車輛停在住戶4樓建物旁的防火巷空地,遭脫落磁磚砸損車體,提告求償後獲判賠近4萬元。法院認定,該住戶未善盡外牆磁磚維護義務,且現場並無颱風或天災情況,不可歸咎於不可抗力。然而,因女子違規將車停於禁止停車的防火巷,亦被認定有40%過失責任。此案提醒屋主應落實建物維修保養,否則恐需承擔侵權賠償;同時也警示民眾勿隨意違規停車,否則損失也需自行負擔部分責任。
一位民眾因樓上鄰居家糞管滲漏水及施工不當,導致自家浴室天花板漏水潮濕,長期忍受霉味與異味。經法院調查鑑定,認定為樓上鄰居未及時修繕所致,最終法官裁定5樓屋主需容許4樓屋主進入修繕,並支付賠償63萬1111元。
台北市一名民眾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指控樓上鄰居,長達7年不修理自己房屋浴室熱水器漏水且排水管也漏水,導致他的房屋天花板長期滲水,法官審酌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判決樓上住戶須賠償他修復費用22萬3503元。
張姓男子主張,他在2002年3月搬遷到新住所,半年後,鄰居謝姓男子在其住家旁,搭建鐵皮屋,開設粿店從事蒸粿業;粿店營業時間每天上午7點到中午12點,而每逢農曆7月、清明節、過年前夕甚至整夜加工作業,他主張蒸粿店太吵又味道太重,一審獲判賠15萬元。
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在去年5月10日,發生工安意外被勒令停工,並遭台中市府和中捷公司聲請求償2.6億元,仲裁結果出爐,興富發等4家公司判賠金額約2.25億元予台中市政府及台中捷運公司,興富發表示,仲裁結果對公司及齊裕的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齊裕也將依法向保險公司及承攬人行使權利。
27名住戶13年前購買新北市某社區建案,他們指控建商銷售廣告宣傳,大樓社區擁有交誼廳、健身房、棋藝室,但入住後都沒有施作這些公設,法院判決,建商不完全給付,判賠共162萬多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