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收受回扣、賄賂,替7家建商向新北市政府施壓催辦建照,新北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共6罪,判處陳科名10年8月徒刑,認定不法所得1307萬元。陳科名與新北地檢署均不滿地院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全案三讀通過,其中也納入3條附帶決議,國民黨團提出「房地合一稅比例重分配」、民進黨團提出「私法人許可更完善配套措施」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提出的研擬「追繳不法所得」等,未來將積極研擬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