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日前經市政會議通過修正案,針對海砂屋及耐震能力ID值小於0.35的危險建物,「免除」公私協調程序,並準用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再次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
為加速北市都更危老推動,台北市都發局宣布,放寬5項危老法令,以及4項精進策略協助海砂屋都更,包含迅行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回復列管5年海砂屋限期內拆除重建容積獎勵30%、免除重建基地可不受畸零地的限制等,以期許加速都更危老重建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