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聯合19個地方政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地區國稅機關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共稽查57個預售屋建案,初步發現有30個建案涉及違規,將請地方政府儘速從重處罰,並將密切觀察928檔期建案銷售情形,呼籲請業者應確實按規定銷售,對於蓄意哄抬等違規建案,立即進行稽查嚴處。
租屋補貼於本月初正式上路,但政府的美意,卻成為租客的困擾。近日網路「Dcard」論壇有網友PO文,自從發現租金補貼的政策後,可以不必經過房東,就能申請租屋補貼,結果申請後,房東有天突然得知此事,並向每戶租客說明「因為X樓的弟弟去申請租屋補助所以房租調漲1,000元。」此消息引發網路熱議。
根據媒體報導「預售屋換約限制再放寬,平轉可望不受限制」,內政部今(10)日澄清「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已於今(111)年4月11日送立法院審查,其中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部分,目前規定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在簽約後因重病長期療養等重大變故致無力繳款情形,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外,均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並無放寬在無獲利情況下,依原契約價格轉售,可不受換約限制。
內政部31日發佈110年第4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7.83%,較上季上升0.93%,較109年同季上升1.02%,變動幅度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另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46倍,較上季上升0.22,較109年同季上升0.26。
高雄有民眾向聯上建設購買預售屋,被通知延後2年交屋,與建商經多次協調無解,憤而向消保官投訴的案件,目前還在持續延燒中。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興建預售屋建案如有發生超過完工期限但未完工之情形,應依規定給付買方遲延利息。如超過3個月仍未完工,買方並可主張解除契約,賣方應同時賠償違約金。
近年受到預售屋市場炒作哄抬,投資客、投機客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於今(9)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徒刑或併科5千萬罰金;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5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等,以有效防杜住宅淪為炒作工具,維護市場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