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不動產炒作,內政部去年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經行政院審查後微調,除將炒房的罰鍰上限從新台幣5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外,也增訂買受人若因重大變故,可例外不受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草案待立法院審查。立法院即將在月中開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曾表示,為杜絕不動產炒作過於嚴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將會優先排入議程。
根據媒體報導「預售屋換約限制再放寬,平轉可望不受限制」,內政部今(10)日澄清「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已於今(111)年4月11日送立法院審查,其中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部分,目前規定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在簽約後因重病長期療養等重大變故致無力繳款情形,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外,均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並無放寬在無獲利情況下,依原契約價格轉售,可不受換約限制。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款,5大重點「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及申報登錄」都有明文規定罰則,其中較具認定爭議的有限制換約轉售與管制私法購屋部份,內政部也列舉排除條款,未來三讀通過後將盡快實施,預期未來對於市場亂象有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