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起房真的不要硬買!中央銀行去年9月祭出俗稱「限貸令」的第七波房市信用管制,原本是為了抑制房市過熱、降低金融風險,卻在實務上引發一連串購屋糾紛,不少民眾開開心心簽下買賣契約,卻因限貸令產生的資金缺口而被迫解除契約。有人不甘損失已繳付的款項被沒收,一狀告上法院,但最終大多落個房子沒買成,還必須面臨司法敗訴、違約金拿不回的下場,激情過後再收到一筆龐大的律師費帳單,更是叫人情何以堪。
「基泰大直」鄰損案至今兩年過去,周邊公辦都更也開啟,而兩年前基泰建設以125億元將北車「基泰忠孝」大樓賣給李姓自然人,在危機之際大手筆出手引起市場熱議更提振股價,不過昨晚基泰就發布重訊,指買方因付不出期款,沒收6.25億元作為違約金,等同此案告吹。
央行雖祭出房貸信用管制,但換屋族仍可用「先買後賣」申貸到理想成數與(可約定的)寬限期。關鍵是與承貸銀行簽切結:第2戶撥款後1年內,須完成第1戶出售、產權移轉、清償並塗銷抵押,且不得以轉貸規避。違反者將被取消寬限期、追回應償本金、補繳成數差額、追溯自撥款日起計罰息,並可能加收規避違約金。
房地產市場再度出現罕見案例,一名購屋者利用貸款名義以「購置冷凍櫃設備」申請銀行周轉金,但實際卻將資金挪作買房使用;除了違反貸款規範,更遭到銀行加收違約金。央行隨即表態,將進一步加強監控貸款流向,對違規行為絕不手軟。
買預售屋如要解約,建商可依法收取房屋總價最高15%作為違約金,而在《平均地權條例》7月1日正式上路後,更規範預售案若要解約需在30日內辦理申報,統計7、8月全台解約件數共有147件,其中就以高雄市,7、8月份共45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