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住戶因陽台水龍頭未關、寵物毛堵塞排水孔,致鄰戶臥室與更衣室遭滲水泡毀。法院認定加害戶未盡注意義務,須賠償地毯清潔與更換等費用共10萬3,640元,提醒社區住戶對私有設施維護負有注意義務,疏失將負民事侵權責任。
一名女子將車輛停在住戶4樓建物旁的防火巷空地,遭脫落磁磚砸損車體,提告求償後獲判賠近4萬元。法院認定,該住戶未善盡外牆磁磚維護義務,且現場並無颱風或天災情況,不可歸咎於不可抗力。然而,因女子違規將車停於禁止停車的防火巷,亦被認定有40%過失責任。此案提醒屋主應落實建物維修保養,否則恐需承擔侵權賠償;同時也警示民眾勿隨意違規停車,否則損失也需自行負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