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賴士葆等人臨時提案,加強查核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租賃所得,查核方式是先發出輔導函,再進行查核,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免罰。財政部昨(14)日表示,去年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的「囤房大戶」展開精準查稅,截至3月31日查核完成,查核的1,734件中,共1,006件為補稅案件,約近六成,補稅金額近1億元。財政部表示,自今年起已擴及持有五戶以上案件,約7,600件 ,防杜逃漏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