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 2.0 修法 16 日送出立法院財政委會,財政部針對建商餘屋給予 2 年寬限期,據了解,若在一年內未銷售,擬給予單一稅率採2% ,一年到二年間採 2% 至 3.6%,並按照銷售比例、餘屋狀況來訂定差別稅率,不過,非自住住家稅率、房屋標準單價等關鍵條文,朝野未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院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