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社區、危老建築長久以來最難處理的就是「整合」,不僅人多且複誰,台北市政府為促使老舊房屋加速重建,培訓危老重建推師協助社區住戶整合意願、提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對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工作之推動,北市府自107年起已培訓推動師超過1萬6千名,成立工作站137站,目前已累計27名績優危老推動師為全台北市民服務。
為促進被已建築完成基地包圍的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內政部今(2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以提供誘因,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改善民眾居住安全。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11日屆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統計,近兩週內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數量即高達81件,比去年一整年的申請案件數量多出6件,顯見時程獎勵對一般民眾申請危老重建具有相當大誘因,也凸顯民眾日益重視居住環境的安全與品質。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自106年公布實施,其中訂定施行3年的10%基準容積獎勵(時程獎勵)規範,將於今年5月11日到期,自5月12日開始施行8%時程獎勵,並逐年遞減。
內政部昨(16)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將今年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以降低衝擊;此外,也新增規模獎勵,並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