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近日三讀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修正案,其中著墨較多在於調降建設公司「囤房稅」稅率,針對建商待銷售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將1至2年、2至3年的稅率,從原本的2.4%和3.6%分別降至2.2%和2.8%。其餘持有時間依市府版通過,持有1年內為2%,3~4年內3.6%,4~5年內4.2%,5年以上為4.8%。
隨著租屋市場持續升溫,各區域國稅局加強對個人房東租賃所得的查核,以確保租稅公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通報多起漏報案件,不少持有多屋的房東因未如實申報租金收入,除了補繳稅款外,還面臨罰鍰,最高可達漏稅額的兩倍。
賣房有賺錢即需繳納房地合一稅,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9月個人房地合一稅收63.8億元、年增77%,累計前9個月,今年個人房地合一稅收已高達501.5億元,年增率達9成,為歷年同月新高,而一年申報一次的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收,9月實徵為291億元,則為歷史新高。
房屋稅新制要求自住房屋自今年7月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享有房屋稅優惠稅率,近期台中市不少多屋族陸續收到地方稅務局所寄發的通知書,紛紛洽詢代書、房仲業者,詢問詳細內容,也有擔心是否為詐騙?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說明,確實已在上月底寄出16.6萬封通知書,提醒民眾名下住宅若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房屋,最高稅率為4.8%。
房地合一2.0從2021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個人出售房地其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超過2年未逾5年之「短期交易」分別以稅率45%、35%課稅,不過,有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等緊急情勢,也是可以適用20%之優惠稅率。
房地合一2.0在 2021年7月1日起實施後,針對個人出售房地其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超過2年未逾5年之「短期交易」分別以稅率45%、35%課稅,這樣的重稅是為了防止短期持有炒房,但真正有需要的正常買賣房屋,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可以申請退回賣出舊屋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貼補買新房子土地總額價款的差價。有換屋計畫的人,可以規劃重購退稅,為自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