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租屋市場持續升溫,各區域國稅局加強對個人房東租賃所得的查核,以確保租稅公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通報多起漏報案件,不少持有多屋的房東因未如實申報租金收入,除了補繳稅款外,還面臨罰鍰,最高可達漏稅額的兩倍。
國稅局對逃漏稅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近期,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成功查獲一起房東逃漏稅的案例,當事人原聲稱房產為空屋,屬於閒置資產,並未有任何收入,卻遭一名租客向國稅局檢舉後,稅務人員調閱水電費帳單,發現這位包租公將房屋分隔成十間套房出租,卻未依法報稅,漏報所得達 114 萬元,最終連補帶罰共計 21 萬元,並被列入「租賃所得追蹤」黑名單。
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未來將提升更多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意願,並減輕育兒家庭租屋負擔。
去年因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賴士葆等人臨時提案,加強查核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租賃所得,查核方式是先發出輔導函,再進行查核,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免罰。財政部昨(14)日表示,去年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的「囤房大戶」展開精準查稅,截至3月31日查核完成,查核的1,734件中,共1,006件為補稅案件,約近六成,補稅金額近1億元。財政部表示,自今年起已擴及持有五戶以上案件,約7,600件 ,防杜逃漏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