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國小旁的居民發現,學校監視器直視自家大門與庭院,導致個人隱私嚴重受影響,於是提告要求拆除。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國小設置監視器是為了校園安全,但攝影範圍應該受到限制,避免侵犯鄰近住戶的隱私權。法官判決,學校監視器應調整角度,確保拍攝範圍不超越巷道,並要求拆除該球型監視器,維護居民的隱私與居住安寧。
管理費該不該繳?一名住戶 欠繳2年管理費 遭管委會提告,法院判決住戶 須支付管理費及利息,並 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強調 社區管理規約具有法律效力,住戶應依規約履行義務。 ?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住戶 若欠繳超過兩期或達一定金額,管委會可催告,若仍不繳納,便可 提告請求支付應繳金額及遲延利息。 ? 社區管理 = 共同責任 管理費涵蓋公共設施維護、保全、清潔等,確保住戶享有 良好生活環境,按時繳納才能保障大家的權益!
樓上房客夜間放水、搬家具,聲音高達69分貝,住戶求償12萬元。法官認為聲音未超標,未達影響居住安寧程度,判決駁回。日常生活聲響如何界定?噪音管制標準成關鍵!
一位民眾因樓上鄰居家糞管滲漏水及施工不當,導致自家浴室天花板漏水潮濕,長期忍受霉味與異味。經法院調查鑑定,認定為樓上鄰居未及時修繕所致,最終法官裁定5樓屋主需容許4樓屋主進入修繕,並支付賠償63萬1111元。
台北市一名民眾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指控樓上鄰居,長達7年不修理自己房屋浴室熱水器漏水且排水管也漏水,導致他的房屋天花板長期滲水,法官審酌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判決樓上住戶須賠償他修復費用22萬3503元。
林姓民眾控訴鄰居深夜使用蓮蓬頭洗澡與洗衣,聲稱聲響共振擾人清夢,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8000元並排除侵害。然而,法院認定聲響並未超出一般人可容忍範圍,且鄰居在其私領域內的生活起居權利應受保障,最終判決林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