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排審囤房稅2.0修法,藍綠立委也聚焦非住家房屋囤房稅、建商寬限期如何合理訂定等議題。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認為修法主要是落實居住正義,但卻也授權地方政府可對商辦、廠辦等非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看不出跟居住正義有什麼關係。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囤房稅2.0的房屋稅修正條例,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囤房族稅負將加重,稅率上限由現行3.6%拉高到4.8%;同時,單一自住房屋(排除豪宅)將享房屋稅率降至1%的優惠,預估受影響數約310萬戶。最快明年7月1日起上路。
行政院日前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持有多戶者課徵稅負,並將囤房稅自1.5%~3.6%調整為2%~4.8%,儘管囤房稅2.0有設計獎勵出租機制,但僅限自然人,台中多名法人包租公揚言「漲租」,專家也認為,租賃市場可能因此受到衝擊。
為配合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就納稅義務人持有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即排除特定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4.8%(原為1.5%~3.6%)。
政府打炒房又有大動作!行政院今(6日)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祭出兩大改革,其一是將原先囤房稅以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另一部分是將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1.5%~3.6%,調升至2%~4.8%,預計明年實施、後年課稅,未來上路,預計36萬戶受到衝擊,並且持有新房越多的多屋族,房屋稅將有感增加。
行政院6日討論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修法朝「全國歸戶」制,稅率還由現行1.5%至3.6%,調升至2%至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稅,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另外,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稅率也將調高為2%至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