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與內政部自去年展開建案聯合稽查,於昨日委員會議決議通過,興富發建設(2542)與巨豐旅館管理顧問在銷售高雄市預售屋個案「鉑愛悦」,未以書面提供地盤圖、各戶持分總表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等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給購屋人審閱,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分別處興富發公司120萬元罰鍰、巨豐公司40萬元罰鍰。
內政部推出為期4年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今(7/1)正式上路,不僅補貼金額加碼,針對弱勢也有補助,同時由於中央主導,在申請上也無須戶籍遷入,只需要上傳租賃契約與存摺封面即可,加上讓房東在房客申請同時就可以被列為公益出租人,享有房屋稅、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的租稅優惠,
根據媒體報導「預售屋換約限制再放寬,平轉可望不受限制」,內政部今(10)日澄清「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已於今(111)年4月11日送立法院審查,其中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部分,目前規定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在簽約後因重病長期療養等重大變故致無力繳款情形,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外,均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並無放寬在無獲利情況下,依原契約價格轉售,可不受換約限制。
消保處今(9)日舉辦記者指出,有接到消費者反映,市售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與「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有所未合,更有如押金過高、轉嫁稅捐等部分契約條款已嚴重侵害承租人權益。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核,經調查發現,逾三成門市中陳列舊版契約,已要求各銷售通路,下架舊版契約,同時護籲租屋簽約宜慎選。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在去(2021)年流標後,今年再度捲土重來,並修正招標內容,除了原本中山段民權西路站地上權土地,另外再搭換提供南港商業區地上權土地,也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將於21日舉辦招商說明會。國產署表示,經檢討流標原因,重新修正招標內容,除替換搭配提供設定地上權基地為炙手可熱的南港商業區土地,並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新增於一定期間後可申請終止該契約的機制,增加投資誘因。
高雄有民眾向聯上建設購買預售屋,被通知延後2年交屋,與建商經多次協調無解,憤而向消保官投訴的案件,目前還在持續延燒中。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興建預售屋建案如有發生超過完工期限但未完工之情形,應依規定給付買方遲延利息。如超過3個月仍未完工,買方並可主張解除契約,賣方應同時賠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