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發生多起建案發生爛尾樓事件。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現行規定價金信託委託人是賣方而非買方,民眾預付的購屋款項恐付諸東流,呼籲修法將信託擔保的委託人改為買方,或是讓買方信託價金款項有優先受償權利,才能有效保障買主權益。
房仲全聯會與消基會首次合作,針對不動產交易安全與不動產交易糾紛處理,藉由論壇建立管道與默契,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今(13)日即坦言,年輕人買不起房就是因為薪資過低追不上房價,建議政府應該制定長期且周全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