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姓民眾因社區柴油發電機廢氣滲入屋內,提告要求改善並求償20萬元,最終法院認定廢氣影響輕微且可透過關閉門窗等方式減少影響,判決宋敗訴。此案反映都會地區鄰里間生活難免的干擾與法律對相鄰權益的合理判定。
一位民眾將房子出租,但經承租人告知滲漏水,他向樓上4樓屋主反應但未獲解決,他提告求償,法院認定,3樓房屋因4樓房屋滲漏水,致主臥天花板壁癌及滲水,牆壁樑下壁癌及滴水並樑下長出野菇,判決4樓屋主須賠償30萬多元。
政府為了減輕民眾租屋負擔,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從2022年起開辦 300 億元擴大租金補貼,但有民眾卻用假的租約來騙取政府補助,後來被發現後,不僅吃上官司追討回詐領的租金,且因此遭法院刑事判決,賠了錢又觸犯刑法,惹上牢獄之災。
出租場地讓人舉辦派對活動,一旦有人跌倒受傷或發生意外,不僅主辦活動的單位要負責,依據最新的法院判決意旨,房東出租遊樂場地,就算都沒有過失,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仍須連帶賠償,如果可以證明完全沒有過失,也只是減輕賠償責任,房東仍須連帶負責。
某社區住戶為了裝設冷氣,在女鄰居外牆設置固定鐵架,她找來建築師公會鑑定並提起民事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他設置冷氣固然屬生活必要但已侵害她的房屋外牆致受損,判決須修繕至回復原狀。
一名女子提告指控,3樓的鄰居不時製造敲擊聲、重物拖行及敲打撞擊地面聲、急速奔跑及連續跺腳聲、不明機器運轉聲等噪音迄今,至少均在60分貝以上,屢次勸說均未改善,她求償10萬元並要求對方禁止製造噪音,法官認為對方不是故意製造噪音,判決免賠但須在限制時間內管制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