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未來將提升更多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意願,並減輕育兒家庭租屋負擔。
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5 條之 1 修正草案,規範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應一律參與危老重建案,而 3 種特定情形得排除公有財產管理規定,將大幅提升公有財產參與危老重建效率,保障國人居住安全。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 16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稅率、課稅級距仍是最大爭議點。新成屋採新標準單價試算,稅賦將增加 78%,等於一戶增加 2 萬多稅額;以行政院版本估算,多數非自住持有者每戶平均增加稅額 4300 元至 5000 元不等,朝野立委認為殺傷力不足,有立委認為財政部的稅率訂得太溫和,應該將稅率級距拉得更高,以達到減少囤房的目的。
台北市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實現台北市長蔣萬安「都更5箭」政策,市議會6月審議時,因府會意見不同因而卡關,如今審達成共識,對山限區都更提供更多誘因,高度放寬為30公尺,大約9樓高,全案修正通過,最快下周送大會二、三讀,蔣萬安都更5箭將可成功達成。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增訂新建物屋頂應設太陽光電設備,今日鄉林集團董事長、全國商總主席賴正鎰認為,這是好政策,建議政府要加速訂定相關子法,並希望能給建商至少2%的容積獎勵,因為對多數建商來說,太陽能板及儲能設備的成本太貴,「一定要有獎勵,沒獎勵應該沒有人想做」。
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增訂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條件。此外,若有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地熱能,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未改善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