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股首家採季季配息 興富發Q2每股配息1元

營建股首家採季季配息 興富發Q2每股配息1元

營建股首家採季季配息 興富發Q2每股配息1元

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志隆.jpg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李哲維/台北報導


上市營建股「營收王」興富發(2542)於6月股東會決議,改採季配股利,並於昨(13)日董事會決議公告,2018年暨2019年上半年度合計每股共配發4.5元現金股利,預計10月30日發放。這也是繼晶圓代工龍頭股台積電(2330)響應新版公司法實施一年多次配息,興富發為營建股率先採用「季季配」的第一家建商。


新版「公司法」於去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被稱為「股王條款」的第228之1條,放寬企業每年分配現金股利方式,得改為每季或半年分配,新制度宣告台股接軌國際多次配息時代來臨。


興富發(2542)於今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時,已完成修章,依法可以執行季季配,並於Q2開始執行,未來視營運狀況,Q3財報經董事會通過後,決議配息情形,讓股東在第一時間共享盈餘收益,也成為營建股中,率先採用「季季配」的領頭羊 。


興富發2018年度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3.5元,加上108年第二季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元,合計共配發每股4.5元(即每仟股配發4,500元),將於2019年10月30日發放。


另外興富發今(14)日公布上半年經會計師核閱後財報,累計營收138.29億元,營業毛利40.83億元,毛利率29.53%,營業淨利26.82億元,營益率19.40%,稅前盈餘23.04億元,本期淨利20.05億元,合併稅後盈餘20.99億元,EPS 1.84元。


專家認為,每季配息方式,也代表公司的現金流要相對穩定,有利在每季除息前穩定股價,同時吸引投資人長期持有,換言之,以目前興富發土地庫存來看,應是已備妥並平均分配之後幾年的每季推案存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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